李炜
11月10日,广东省中山市政府发布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意见。意见明确,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中山市单套新建商品住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的,暂缓在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受理网上签约手续;单套商品住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且未提交登记备案资料的,暂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专家点评:
中山市政府在大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非常重视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今年下半年以来,密切注视房价走势,加强价格动态监测,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确保实现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1月10日转发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关于稳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意见》,出台限价政策,明确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实施限价。这被一些网民称之为中山版50天“限价令”。
实际上,中山市的房价在整个珠三角地区并不算高,其下降的空间自然也不会太大。在岁末出台这样的“限价令”,是不是上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摊派了什么指标呢?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山出台的限时版“限价令”,由于所限时间较短而广受质疑,加之一些地方此前还曾经传出过“限购令”等楼市调控政策放松的相关消息,有声音借此炒作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甚至即将退出,政府对此应该保持警惕,尤其应该注意正确的舆论引导,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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