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签协议乙收房房主隐身为哪桩
港籍业主一房两卖,新旧业主双双欲诉诸法院
早在2006年就与卖房者签订了买房协议,但因产权问题一直未办理过户。不想今年4月份却被告知,之前签了协议的房子被原业主卖给了另一人,并办完了房产过户等手续。新的业主要求对整栋楼清场,强行停水断电,2006年就签了购房协议的张先生为此十分恼火。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湖滨新村14栋,见到楼内不少房门已被卸下,房间内摆放着各种杂物。负责处理此事的田先生拿出两份买房协议向记者介绍,整栋楼共有24套房,当时双方协议价880万元港币。协议由该公司总经理张先生和当时的房东之一林文武先生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签订。田先生还出示了两次向林文武交纳的30万元定金收据。“由于房屋产权问题,迟迟未能过户。但张先生在原房东林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中8套作为本公司的员工宿舍,2007年11月入住至今。”田先生说。
而当事人张先生表示,2008年底,他从国土房管局方面了解到,原先签订协议的房屋产权已清晰,可以办理过户,但却联系不上长期居住香港的林先生了。今年3月,他了解到,林先生在多个房产中介处放出了出售消息。他通过中介以买楼者的身份约见林先生,借机扣下了该栋楼C1(一层第三间)和Da(地下层第一间)两套房的房产证。
4月28日,一位宋小姐上门称,她已经购买了该栋楼的多套房子,并出示了房产证等证件。张先生说:“新业主宋小姐几次派人来卸掉房间大门,并通过管理处将房子停水停电,导致我公司员工没法居住。由于林先生的避而不见,他预交的30万元定金也无踪可寻。”
宋小姐表示,自己是从国土房管局网站上查询到房屋产权清晰后才决定购买的,目前产权已过户,张先生公司的人就没有理由继续在屋内居住。“我个人买了7套,还拉了周围的同事和朋友来买。现在我们拥有产权却不能入住,心里也很窝火。”宋小姐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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