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不在中介代签认购书买卖不成赔上5000元
市民刘女士5月底通过某房屋中介代理公司看中了一套价值124.75万元的二手房。虽然房主没有到场,但通过电话沟通,且房主委托代理人现场见证,她与中介公司签订认购书并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没想到三天后,得来的消息却是“房子不卖了”。刘女士认定是中介违约,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在工商部门的调解过程中,中介方总监承认,按照公司规定,房主不在场,买方又有意向购买的情况下,实际上只能签订“购房意向书”,而此次公司经纪人与刘女士在房主不在场的情况下签订认购合同,并收取定金,确实违反了公司规定。在思明12315投诉台的调解下,刘女士昨日要回了2万元购房定金,中介也因工作不严谨“支付”了5000元违约款。
工商人员昨日特别提醒说,消费者签订认购书须谨慎,因为没有房主本人的签字,合同就是无效的。即便中介代收了定金,也只是一种担保行为,并不能说明合同的成立,一旦房东反悔,消费者和中介双方都会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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