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条文
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1-10-20】 【打印文章】 【人气:2725】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19日公布。根据规定,北京市将采取新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模式建设公租房,具体准入对象包括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分配上实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

  北京市公租房的准入对象包括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一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二是申请人具备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稳定收入,能提供同期暂住证、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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