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以岳父的名义购买了一个房子,并于支付房款后办理了过户手续。我买房子的原因是为了以这个房子的租金作为岳父的日常生活费。但是,我并没有出资的书面证明,只有上一手业主可以作证。岳父不久前过世,请问我可以主张对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吗?或者能否要求房子作为遗产转给我?--古先生
律师解答: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不管钱是谁出的,只要在房屋登记机关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所有权就属于谁。按照你上述的说法,应该是登记在甲的名下,这样即使是你出的钱,这个房子还是属于你岳父的。
另外,如果你岳父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要依照法定继承来继承。也就是说,你岳父的父母、子女、配偶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这些人都健在就要平均分配;如果这些人都没有,就让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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