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丁开艳 实习生 张慧敏)为了进一步解决保障房的资金缺口问题,跟进各地保障房工程建设的进度,财政部、住建部昨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各类保障房资金安排,定期报送工作进展状况。
通知针对保障房就公共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的资金问题向各地做出了要求,力求各项资金预算的透明化。为及时掌握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各地财政部门须会同住建部门定期报送工程进展情况。
根据通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公共预算时,要根据本地区任务,认真测算审核应当由地方政府安排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需求,并将其作为重点项目予以保障,不得留有资金缺口。市县财政部门还应当加大公共预算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规模。
另外,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加大对保障房投入力度,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具体资金数额。公积金增值收益作为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廉租房和公租房专项资金,两部门要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拨付给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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